治污工程是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要保障。二氧化硫减排工程,2009年重点实现燃煤发电机组锅炉脱硫,完成国电电力发展股份公司大同第二发电厂1号、2号、3号、4号、5号、6号机组锅炉脱硫,淘汰大同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4×5万机组燃煤锅炉。
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继续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工业废水治理为重点。2009年,各县、区要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的环保、建设目标责任书中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求,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争取提早建成投运,当年发挥减排效益。凡是未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县区或企业,视同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三年后达到75%以上,全年出水水质稳定达标,达标率100%。积极开展城市污水资源化工作,提高污水回用率,进一步削减化学需氧量。污泥处理处置是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环保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妥善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避免二次污染。同时,加快冶金、化工、酿造等行业和御河、十里河流域范围内的排水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及中水回用改造步伐,争取实现工艺废水零排放。加快实施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做到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2、着力抓好结构减排
淘汰落后产能是解决产能过剩、提升发展质量、缓解结构性污染、削减污染负荷的有效措施。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相关政策,加快电力、水泥、钢铁、铁合金、焦炭、造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有序退出。继续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为优势产业腾出环境空间。
3、着力抓好管理减排
加强减排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标准化管理,保证已建成设施发挥环境效益。
一是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完善,所有燃煤电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国控重点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全部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充分发挥市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的作用,提高对污染源的监控水平。
二是强化燃煤电厂和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的过程监控,按照环保部《
关于加强燃煤脱硫设施二氧化硫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运行台账记录,完善过程控制系统。城镇污水处理厂均要建成中控系统,实时监控进出污水处理厂的水量和水质主要指标、鼓风机电流、鼓风量、曝气设施运行状况、曝气池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滤池堵塞率等数据。燃煤脱硫设施安装脱硫DCS系统,实时监控脱硫系统的运行情况。以上相关数据至少保存一年以上,并能随机调阅上述运行参数和趋势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