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我市2008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经费的请示
(同政发【2008】13号)
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领导组:
按照省农灾办晋农灾治办[2007]56号“关于申报2008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确定的2008年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为:避让搬迂11个村庄,共涉及2083户、6245人;旧村恢复6263.9亩;新水源地建设18项,共l3400米;地质灾害专项治理2项。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发[2007]54号文件规定,2008年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为9844.59万元,按省、市、县(区)三级财政补助资金5:3:2比例,省、市、县(区)补助资金分别为4922.295万元、2953.377万元、l968.918万元。
另:根据以上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估算,工程总预算为35552.32万元(包括:新村征地费用,公共设施建设费,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设计、招投标、监理等费用),除三级财政补助外,资金缺口25707.73万元。请省财政给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