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换发毕业证准备工作的通知
(冀卫科教函〔2007〕77号)
各市卫生局科教科(处)、第一批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承办学校: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中等医学教育卫生保健专业更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学[2007]24号)精神,做好河北省第一批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毕业生的毕业证换发工作,第一批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承办学校要提前做好换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承办学校全部收回辖区内第一批乡医毕业生的毕业证。务于12月20日-21日到省乡村医生教育中心办公室领取新证内芯。
二、各承办学校填写“毕业证书”内芯要求:
1.张贴毕业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毕业证书”所填内容要求打印。除“专业”由原“卫生保健(乡村医生)”更改为“社区医学(乡村医生)”外,其他信息不得有任何更改和变动。
三、备齐与毕业生身份相符的“学籍备案表”(即《河北省二00三年招收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学校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