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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1、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至少应有5篇以上论文,论文公开发表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截止到2008年5月31日),但最长不超过10年,不符合此条件的论文不得作为附件上报。

  2、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须是获得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

  3、推荐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限在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完成(品种审定日期可前延至2003年1月1日),并且在2008年4月30日前进行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应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4、推荐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参加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必须是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规程。

  三、推荐办法

  我厅将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各奖种推荐指标,从经过我厅组织或主持鉴定并获得2007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以上项目中产生推荐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为与省科技厅网上申报实现对接,从2008年起,申报项目应使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单机版,以下简称《推荐系统》)软件填报,《推荐系统》软件请从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hebstd.gov.cn)成果与市场专栏的“成果管理业务表格下载”处下载,填报方法请下载并阅读《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安装使用说明》。

  1、书面材料(推荐书及附件)2套(含全红章1套,复印件1套)及电子数据1套。

  2、书面材料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并要求编写页码,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书面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

  3、纸件推荐书与电子版推荐书应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无效,取消参评资格。电子版附件暂不提交。完成人本人因特殊原因未签名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填报《推荐系统》时推荐奖种暂选择科技进步奖,暂用推荐号及校验码编辑方法从河北省卫生厅网站(http://hebwst.gov.cn)下载中心获得。

  5、电子版推荐书必须是由《推荐系统》导出的DAT文件,大小不超过3072KB。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送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邮 编:050021。

  联系人:魏津平、于 鸣 电 话:(0311)85813380 、8581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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