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
(冀卫妇〔2008〕15号)
廊坊、邢台、邯郸市卫生局,省妇幼保健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流行趋势,提高母婴阻断效果,促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落实,根据卫生部要求,从8月份开始我省在廊坊、邢台、邯郸市及武安、沙河、霸州、永清、固安县5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启动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试点工作。为确保我省网络直报系统科学、规范、高效运行,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管理与协调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此,卫生部妇社司高度重视,统一设计了系统软件,制定了直报流程和管理规范,并作为一项妇幼卫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协调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工作,建立信息管理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信息收集审核、信息保密、督导评估与质量控制等相关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网络直报系统开通后,各点上报的数据资料将直接进入国家监测中心数据库,进行相关信息分析。因此,各市、县要加强对报告信息的审核工作,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驳回,由原报告机构核实修改后再上网直报,确保上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定期开展监督指导与评估,不断提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质量。
二、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今年7月,省卫生厅举办了全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师资培训班,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人员培训。中央财政支付转移专项经费也已经下拨各市。各地要合理利用专项资金,认真做好逐级培训工作,提高信息管理和网络直报人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掌握网络直报工作的技能和相关规范,增强信息报告、质量控制、数据分析利用能力,确保高质量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各县对县、乡级网络直报人员的培训要在9月中旬完成。
三、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保障网络直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