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的通知
(冀卫农基〔2008〕17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充分依托各级“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构建工作网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执行能力。
二、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依据《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利用《河北省执行中央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培训的骨干专业人员,组织进行各级培训,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健康66条》,促进公民健康素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