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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奶牛饲养管理规程》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奶牛饲养管理规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畜牧兽医(畜牧水产)局(站),奶业生产重点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村工作、社会发展、牛业生产管理)局(办):

  为了规范奶牛养殖行为,推行奶牛标准化饲养,确保生鲜牛奶质量安全,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奶牛饲养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将《规程》印发,请各地特别是奶业生产重点县(区),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尽快将《规程》发放至各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帮助各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养殖档案。

  附件:江西省奶牛饲养管理规程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江西省奶牛饲养管理规程

  为加强奶牛养殖规范化管理,推行奶牛标准化饲养,确保原料奶质量安全,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规程。
  一、品种引进
  应从非疫区引进奶牛。调入奶牛到场后应隔离观察15~30天,并向当地兽医检疫部门报告,经兽医检疫部门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合群饲养。引进或购买的奶牛冻精必须来源于国家认可的种公牛站。
  二、选址与布局
  (一)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应选择地势平坦干燥、背风向阳,排水良好,场地水源充足、未被污染和没有发生过任何传染病的地方,应距离居民区、厂矿、企业、其它牧场、畜产品加工厂、交通要道至少1000米以上。
  (二)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应进行分区管理,内设管理和生活区、生产和饲养区、生产辅助区、畜粪堆贮区和病牛隔离区,功能区间应有隔离带或隔离墙。各功能区管理应达到:
  1、管理生活区设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包括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与外界联系密切的生产辅助设施等。
  2、饲养区建在牛场中间位置,包括相对独立的牛舍、运动场、产房和犊牛舍等。
  3、饲料仓库与饲料加工车间应建在饲养区之前、办公区之后,位置应方便车辆运输。
  4、草场设置在饲养区的侧向,以方便向牛舍运输饲草。草场内建有青贮窖池(或青贮塔)、草垛等,有专用的通向场外的通道。
  5、隔离区包括兽医室、病牛舍和贮粪场等,设在饲养区的下风向,距最近牛舍200m以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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