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可研设计要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监理、验收由相关部门按标准和要求进行。
4、大力推进节水、节电等节能进程,鼓励推广使用科技含量高的新设备、新产品、新工艺。
(三)焦化产业水平
1、为实现焦化行业大规模、高档次、高效益发展,对进入园区的焦化项目,必须在化产回收、废水处理等方面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
2、强化焦化项目的准入审批。各煤焦化项目必须按要求做好能评、安评、环评、水评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扩初设计要委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高起点、高水平进行设计,禁止使用淘汰设备、工艺和产品,施工监理和验收要严格按标准和要求进行。
3、延长煤焦化产业链。每个焦化项目必须要有多种化产项目同时配套建设,鼓励延长产业链配套项目建设。炼焦和化产项目要配套同步进行,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生产。
4、发展循环经济,鼓励采煤、洗选、炼焦、化工、钢铁一体化建设,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5、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推广和使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提高企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科技三项经费和技术改造经费要给予支持和倾斜。
6、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把焦化行业建成全市清洁生产的示范行业。带动全市各行业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
7、美化厂区环境。厂区要求美观整洁,生产、生活区域布局合理,主要道路硬化、亮化,绿地应占厂区面积的25%以上。
三、煤炭开采洗选焦化项目的监督与管理
(一)煤炭开采监督与管理
1、开展和实施煤矿生产、生活区域的治理。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同时,逐步搞好矿区文明生产,基础好、规模大的煤矿,率先建成花园式矿山,逐步向各矿区推广,使矿区的硬化、美化、亮化、绿化达到标准化建设,力争早日改善矿区环境。
2、在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同时,成立煤炭工业专家技术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对煤炭工业发展实行咨询委员会评审和专家委员会认可制度。对已建成项目采取项目立项、审批、竣工、验收等“回头看”,严格按照煤炭行业标准化制度重新审查安全设施、环保节能的“三同时”,确保安全生产、环保运行。
3、对在建整合矿井、技改矿井严格按程序审查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实施情况。煤炭专家委员会对项目的可研、设计、安全专篇予以审查,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