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10个生鲜乳收购站基础上,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改建成拥有全套的生鲜奶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与所收奶量相符的贮奶和冷链运输设施,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的标准化生鲜乳收购站。
2、新建标准化生鲜乳收购站5个
每个生鲜乳收购站占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日收购生鲜奶能力20-50吨,配备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2人,安全监督员1人。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应与居民区、养殖场保持适当距离,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内部布局合理,挤奶厅和贮奶厅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生鲜乳收购站建设应包括新建集中挤奶厅等基础设施,购置机械化挤奶设备、生鲜奶检测设备、贮奶设施、冷链运输设备,人员培训等内容。
(二)投资概算
根据建设内容估算,改建10个标准化生鲜乳收购站,每个需要资金30万元,共需改选资金300万元。
新建标准化生鲜乳收购站(包括集中机械化挤奶厅)5个,每个需要投资80万元,共需投资400万元。
两项合计,共需投资70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和统一协调,成立由省农业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畜牧兽医局、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生鲜乳收购站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各级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优势和市场需求,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规划的落实。
(二)加强技术指导
成立江西省生鲜乳收购站规划实施专家组,由省畜牧兽医局、省畜牧技术推广站、省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技术支撑单位组成,具体负责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设计、技术规范制订,生鲜乳收购站建设管理技术培训,帮助建立管理制度和档案制定。
(三)加大扶持力度
建立生鲜乳收购站发展专项资金,对标准化生鲜乳收购站给予专项补贴,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机械化挤奶和生鲜乳冷藏运输能力。鼓励依托龙头企业兴办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奶牛养殖合作社发展,支持奶牛合作社投资建设生鲜乳收购站。支持乳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托管等方式接管现有生鲜乳收购站,完善设施设备,提高管理水平,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保证生鲜奶从生产到加工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对改扩建生鲜乳收购站和新建含标准化挤奶厅的生鲜乳收购站给予财政扶持。引导生鲜乳收购站和奶农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切实保护奶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