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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河北省康复医学会修复重建外科专业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意见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对“河北省康复医学会修复重建外科专业委员会”的资格审查意见
(冀卫科教函〔2008〕31号)
河北省康复医学会:
关于成立“河北省医学会修复重建外科专业委员会”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8年250号令)、《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民政部令[2001]23号),经审查,你会申报材料齐全,已具备成立分支机构的资格,同意你会成立修复重建外科专业委员会。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省民政厅)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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