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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冀卫疾控〔2008〕36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2008年9月28日是第2个“世界狂犬病日”,宣传主题是“共同行动,使狂犬病成为历史”。为大力宣传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狂犬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卫生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开展“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狂犬病疫情的严峻形势,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及公安、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做好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到农村和基层开展宣传活动。要重点宣传狂犬病的危害、犬只登记管理及人群暴露后处置常识,提高群众对狂犬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有关世界狂犬病日相关背景材料可参见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站www.who.int/rabies,有关狂犬病暴露后处置操作指南及热点知识可参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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