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建设的意见
(乌海政发〔2008〕67号 2008年12月15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我市普通高中经过多年建设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办学规模、效益、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但是,相对于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中建设,提升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激活用人机制为突破口,以加大政府投入为保障,以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抓手,以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高中教育为目标,加速推动我市高中教育进入自治区先进行列,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核定普通高中编制,充实教师队伍。鉴于市一中近几年规模扩张较快的实际,要尽快对市一中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同时,给市一中、市六中、市十中分别核定一定比例的机动编制,以满足各校高中教师储备的需要。
二、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制,扩大学校工资分配自主权。市财政按编制核定工资总额,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节余的资金用于结构工资和教职工奖励。
三、全面推行教师结构工资制,建立激励分配制度。新增的工作性津贴、学校三分之一的预算外收入和市政府按专任教师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增拨补助资金,全部捆绑按结构工资发放。结构工资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教学)实绩和贡献大小拉开档次。切实建立起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奖优罚劣、民主公平的激励竞争机制。
四、完善评聘分开的职称聘任制度,提高教师待遇。普通高中在继续实行评聘分开的职称聘任制度的基础上,提高高级职称的职数比例,各普通高中(含蒙中高中部)提高到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5%。增加的高级职数,部分要用于骨干教师的引进,由市教育局统一掌握使用。
五、提高普通高中(含蒙中高中部)班主任津贴,激发班主任工作热情。将普通高中班主任政府性津贴由原每人每月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各高中学校也要安排一定预算外资金用于提高班主任津贴。
六、建立高考奖励制度,加大提升教育质量的奖励力度。市政府将每年安排奖励资金100万元,根据学校高考成绩的提升情况,对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学生进行专门奖励。学校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结合内部分配和奖励制度,对在高考质量提升方面有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