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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2008〕28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决定,自2008年10月7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卫生系统担负着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重任,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围绕奥运医疗卫生保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政策措施落实,保证了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仍然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不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不舍得投入,在一些医疗卫生机构还存在着电器设备和安全基础设施陈旧老化、超负荷运转,防火、防盗设备配置不齐,毒麻药品监管不严等安全隐患。最近,国家和省连续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安全管理工作。张云川书记、胡春华代省长分别就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深刻体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决心,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把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确保不出问题。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省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检查门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按要求设置并畅通,外窗金属护栏、铁栅栏是否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到位并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员工是否掌握“四懂四会”,工作与住宿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建筑内装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同时,要对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养情况,制氧站、毒麻药品、放射源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正在建筑施工的单位,建筑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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