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支农工作的通知
(冀卫医〔2008〕85号)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单位:
自卫生支农工程实施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卫生支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单位的普遍欢迎。但也存在着个别地方和单位对卫生支农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个别派驻人员不能坚持吃住在基层,没有真正蹲点帮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个别受援单位被动受援,坐等“输血”等问题。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将继续实施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推动卫生支农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取得更大的成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卫生支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把提高农民健康素质作为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把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整个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各地、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卫生支农工作的认识,要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卫生支农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卫生支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继续将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考核指标,做到分工明确,责权清晰。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最大数额的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和保障。
二、明确目标,科学帮扶,提高对口支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求,科学调整确定对口支援单位,确保结成最合理的受援组合;要对援助目标、计划及人员的专业进行监督审查,对援助目标不明确、援助计划不具体、援助人员专业不合理的,要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调整完善,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需要,最大限度提高对口支援效果。各支援单位要对受援单位的实际状况进行认真调研,针对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切合实际的中长期对口支援计划,选准对口支援人员,切实帮助受援单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现有资源有效利用和派驻人员充分发挥作用。各受援单位要戒除“等、靠、要”思想,抢抓机遇,乘势借力,自主发展,积极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