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不予立项的课题:
(1)与国家“十五”、“十一五”科技攻关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学技术厅计划项目等已立项支持的项目内容重复的。
(2)研究目标不明确的课题,如“某某方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治疗某某病的临床与实验研究”等。
(3)中医基础和临床研究中缺乏中医特色的课题,如单纯观察某一方、单味药、制剂、有效成分或有效部位作用机理和/或临床效应等。
(4)涉及实验动物的课题,没有符合相应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环境及其条件的。
三、课题经费来源
省中医药管理局立项课题分为指令性课题和指导性课题。其中,指令性课题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给予部分经费支持,申请单位匹配相应经费,匹配额度必须达到或超过1:2;指导性课题经费全部自筹,鼓励申请单位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四、课题申报程序
申请人要认真填写《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将全文打印5份(盖章、签名)装订成册,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至河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科学技术研究计划课题申请书
课题名称:
申 请 人:
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申请日期: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一、请用A4纸打印,小四号仿宋体填写。
二、所有栏目均应如实填写,表达要严谨、明确,字迹清楚。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需注明全称。确无填写内容时请填“无”。各栏空格不够,均可加页。
三、使用国家规范的简化汉字填写,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四、封皮“课题编号”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填写。“立项类型”由申请人或申请单位填写,必须任选其一。
五、“预期研究结果”一栏允许多项选择。
六、课题研究周期一般设计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七、《申请书》中不能有空白或缺项,若填报内容不完整或有缺失现象,则按弃权处理。
一、基本情况
课题情况
| 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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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经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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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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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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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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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研究结果
| 新方法□ 新方案□ 新药前期研究□ 新诊疗设备□ 论文□
著作□ 其他(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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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主要成员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学位
| 职称
| 所在单位
| 课题中分工
|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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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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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课题摘要
| 研究内容、方法及意义(限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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