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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的通知
(冀卫科教﹝2008﹞30号)


各市卫生局、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根据《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计划》要求,今年继续组织推荐“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以下简称“跟踪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跟踪项目是我厅资助的实用技术性项目,根据内容可分为新技术引进、新技术推广与新技术评价等三类。项目应具有可行性、适宜性和先进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要求在实施1~2年内完成,能解决临床问题,直接为患者服务,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申报程序

  各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评审、推荐本市跟踪项目,并将各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厅科教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由单位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项目,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厅科教处。我厅将各市、各单位推荐项目汇总后组织国内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第八批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各单位推荐的跟踪项目应源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每学科申报不得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学科负责人或主要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不受理其申报2008年跟踪项目:(1)有正在进行的2007年跟踪项目且未经验收合格的;(2)有限期整改的2003-2006年度跟踪项目的。(3)未按规定要求配套经费的单位。

  3、申报项目应能明确归属新技术引进类、新技术推广类或新技术评价类,纯研究性质项目请申报省科技厅或我厅科研项目。

  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建议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卫生部指定单位出具的检索报告1份。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2日。

  5、项目立项后,可获得我厅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经费按1:1配套;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经费按省卫生厅、市卫生局、项目所在单位2:1:2配套),严格项目经费管理,确保跟踪项目顺利实施。

  联 系 人:刘斯文

  联系电话:0311-85989754

  电子邮箱:hebwstkjch@yahoo.com.cn

  (此文件及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可从河北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
  建  议  书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

项目负责人

申请单位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合作单位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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