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事件通报的通知
(黑卫医发〔2008〕535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厅直属(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事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系统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通报》精神传达至本辖区、本系统内所有医疗机构,要从这起重大医疗事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贯彻《通知》要求,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通过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事前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医疗安全。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和重视医疗安全,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对照《通报》中提及的医院中所存在问题,认真查找自身的问题和隐患,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管理上的疏漏要坚决予以纠正,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