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食堂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
(黑卫监督发〔2008〕532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森工、农垦总局卫生局:
近期因豆角加工不当而引起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已有发生,为防止此类事件继续发生,有效地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保证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校园教学秩序的稳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10月25日-11月5日,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工作中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原料采购、食品加工、餐具消毒、熟食品贮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决不姑息。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的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