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情况。
(十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测预测的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实施发布预警信息的情况。
(十二)卫生应急工作资金保障情况。
(十三)卫生应急装备情况。
(十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情况。
(十五)卫生应急行动行结束后,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同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十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评估情况。
三、考核时间
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各地进行总结自检。2009年1月省卫生厅组织抽检。2009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
四、检查方法:各市(行署)卫生局结合实际工作对本地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及二00八年卫生应急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建议,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我厅将根据各地自检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2008年卫生系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和卫生应急工作任务目标评估考核标准
联 系 人:赵海滨 徐淑贤 孙 雷
联系电话:0451-85971121 0451-85980551
电子邮箱:yj@hljwst.gov.cn
2008年卫生系统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
情况和卫生应急工作任务目标评估考核标准
序
号
| 目标内容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标 准
| 考核
分数
|
1
|
机 构 建 设
| ①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有编办批准独立设置应急办并有专职人员编制,
②市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内设应急办,有专职人员负责应急工作。
③县级以上医院设有专人负责应急工作。
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应急办,有专人负责应急工作。
| ① 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查看编办和有关部门关于机构
设置、人员配备批文得4分,
②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内设置机构得4分,
设专职人员得4分,
③县(区)级以上医院查看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文件。设立齐全得4分。
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查看县编办或本单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批文。文件齐全得4分。
|
20分
|
2
| 预 案 建 设
| ①市、县级政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2个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类卫生应急预案5个以上
| ①县级以上政府按照要求制定预案得3分,
②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要求制定预案得3分
| 6分
|
3
|
应急队伍建设
| ①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卫生执法监督卫生应急队伍及专家库。
| ①成立专家委员会和建立专家库,成立卫生应急队伍
得4分
|
4分
|
4
|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 ①市、县级政府或相应部门有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储备计划,储备实物
或储备金能够满足应急需要。
| ①市、县级政府或相应部门应急物资储备齐全或储备
金满足需要得10分,没有储备不得分
| 10分
|
5
| 网络直报
|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网络直报覆盖率,县级以上达到80%,农村乡镇卫生部门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60%
|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网络直报覆盖率,两
项均达标得20分
| 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