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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


  一是深化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问题。建筑业是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预计今年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200万元,实现增加值448亿元。建筑业又是市场竞争度高但企业生产方式、运行机制相对陈旧的产业。建筑企业有相当部分已有多年历史,原有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正是建筑业具有这样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又有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因此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显得更加重要、更加迫切。一方面,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各级政府及其建设部门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对国有(集体)建筑企业改革改制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摸底,抓好分类指导。另一方面,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改革和加强管理,促进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活力迸发,增强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创新能力、获利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二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问题。工程建设关系到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是百年大计,必须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一方面,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建设质量保证的关键在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企业要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总结探索先进的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政府监管首先要有监管制度。监管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其次要创新监管方法。要注意随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总结完善,使监管方式方法更适合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再次是提高监管效率。社会监督体系关键是要形成社会信用环境,提高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推进包括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内的诚信制度的建立,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良性循环。

  三是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目前清欠进展总体上看是好的。截止今年12月20日,全省已清偿拖欠工程款391996.8万元,占拖欠总额的83.88%,其中政府投资工程已还款193548.7万元,占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总额的95.18%,基本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清欠工作目标。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总的清偿比例低于全国水平,各市州清欠工作进展也不平衡,少数地方拖欠比重仍然较大。面对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我们清欠的思想不能松,决心不能变,力度不能减,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清欠工作的有关精神,围绕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工作目标,在做好政府投资工程清欠收尾工作,做好“两节”前后清欠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做好以房地产项目为重点的社会项目清欠,力争2006年10月底前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坚持不懈地抓好清欠工作,确保我省2006年底按期完成清欠工作目标任务。一要督查。对网上尚存在拖欠的800多个项目,要逐个督促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与建筑企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尽快结算拖欠款。二要曝光。要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未完成清欠进度目标的市(州)、县(市、区)及拖欠工程项目名单通过媒体予以曝光。三要制裁。对清欠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州、县,要继续坚决兑现省政府出台的有关制裁规定;对尚存在拖欠工程款的开发、建设单位,在贷款、资信、资质等方面予以限制和制裁。四要建制。在清理原有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建立和完善防止产生新的拖欠的制度体系,加强工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从源头上根治工程款拖欠问题。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快小城镇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关键阶段,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那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搞好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改变镇容村貌,是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湖北的一项重要工作。

  今年10月份,省委、省政府在仙桃召开了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当前,我们要做好三项工作: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省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地建设小城镇和新农村的积极性不断升高,有的地方动作迅速,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加快村镇建设的工作方案,这是好的。但同时也出现了两种不良思想倾向,一种是观望思想。中央决定新农村建设后,省委也着手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但有的地方没有能够正确理解和把握省委、省政府关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与要求,也不了解村镇建设工作的实际情况,不知从何而建,怎样建设,至今这方面工作进展不快,还在观望上级的进一步要求,观望兄弟城镇和村庄的探索实践。还有一种是畏难思想。怕做农民工作,怕接触农村的工作,担心矛盾复杂、政策性强,不易把握,担心工作难以完成,不愿意开动脑筋,不愿意俯下身子,深入实际。这两种思想都是错误的,都是不负责任的,不符合共产党人的执政要求,不符合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标准,必须加以改进。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政方针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加快新城镇、新农村的工作实践中来,把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第二,明确职责,加强指导。建设厅作为村镇建设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完善机制,搞好指导,加强督查,提供服务。首先,要重点编制和实施符合实际的科学的村镇规划。建设和发展小城镇和新农村,要高度重视规划工作,精益求精地编制规划,不折不扣地实施规划,做到编制科学、审批严格、监管有力。全省建制镇规划做到全覆盖,有条件的中心村规划不留空白。其次,要重点加强村镇环境建设。突出抓好城镇和有条件的中心村道路、供水排水与垃圾处理设施、文教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强调的是,在村镇建设上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项目的组织和安排按市场规律办事,资金的筹措和使用以市场为导向,防止乱收费、乱摊派。再次,要重点探索村镇建设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是计划,是组织,是指导,是控制。没有管理,再好的村镇规划蓝图没法实施,村镇建设就会杂乱无序。因此,村镇建设工作要特别重视和加强管理。小城镇要探索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形势下,加强管理工作的新路子;村庄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探索适合当地实际和满足农民愿望和需求的各种有效的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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