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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黑卫财发〔2008〕653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了贯彻落实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按照卫生部的统一要求,我省自2007年下半年起,实行了卫生统计网络直报。这是对传统的卫生统计报告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跨越式的发展。通过网络直报,将大大地提高卫生统计的效率和服务能力,保证了统计数据及时性和可获得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决策、指挥和医疗救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网络直报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机构调查、卫生人力资源、卫生设备调查、出院病人调查和死因调查等相关内容。分别为年报、季报和实时报告三类。经过层层上报、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卫生部。

  自网络直报工作开展以来,全省绝大多数的市(行署)卫生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领导分工负责,指定专人承担具体工作,同时加强了对所属县(区)、乡镇(街道)的卫生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的管理,能按要求、按时完成网络直报任务。但个别的市(行署)卫生局,对网络直报工作重视不够,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数据质量差、上报不及时,严重地影响了全省数据审核与汇总,有时因向卫生部上报数据的质量和时限问题被卫生部批评,由此对我省卫生信息统计工作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做好网络直报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使网络直报和卫生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卫生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整体功能和作用,现就切实加强网络直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要提高对网络直报和卫生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真正把统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深刻领会卫生统计工作和网络直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卫生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数据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和统计人员,要认真遵守和执行统计法规,依法统计,严把质量关,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防止数出多门。

  三、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统计队伍建设,努力改变基层统计力量薄弱的状况。各市(行署)卫生局要配备工作责任心强、整体素质高、业务精通的专职统计人员负责网络直报和卫生统计工作。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要重视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使用,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卫生统计人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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