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08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2008年12月31日)
为了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的管理,发挥奖励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全省生猪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江西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实施工作的通知》(赣财建[2008]284号)的要求,对我省12个生猪调出大县的资金使用方案进行了审核,现批复给你们,请按照资金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强调以下事项:
一、各调出大县财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批复内容和投资规模,抓紧修改、完善和细化使用方案。为确保项目建设效果和资金安全,可以实行以奖代补的管理方式。方案修改后,于2009年1月15日前由财政和农业(畜牧)两家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
二、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奖励资金必须尽快拨付到位,并指导各实施单位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缺什么完善什么的原则,将雨污分流、降温通风、隔热保暖、自动饮水、防疫消毒等栏舍改造与沉淀池、发酵池、氧化塘等粪污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的生产设施设备一并建设,以取得实际建设效果。
三、加强资金管理。财政主管部门或畜牧主管部门建立专帐,强化资金使用的督促检查,确保专款专用。监督检查将以批复作为依据,各调出大县不得更改批复内容和投资规模。
四、加强技术服务。加强良种引进的监督管理和防疫检查。加强栏舍改造、粪污处理设施等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指导。
五、做好生猪调出大县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工作。
附件:
1、南昌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2、新建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3、进贤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4、上高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5、樟树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6、高安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7、袁州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8、丰城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9、新干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10、东乡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11、南康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12、余江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附件1:
南昌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计划批复表
项目主管单位
| 南昌县财政局、南昌县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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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使 用 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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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项目
| 主要内容
| 规模
| 资金(万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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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猪标准化规模场建设
| 用于雨污分流、降温通风、隔热保暖、自动饮水、防疫消毒等栏舍改造和沉淀池、发酵池、氧化塘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以及配套的生产设施设备
| 25个
| 420
| 资金适度集中使用,不得用于栏舍新建和扩建,发酵池每立方米补贴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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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良种引进
| 引进优质原种母猪补贴
| 2000头
| 80
| 每头补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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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贴息
| 购买种猪、仔猪和饲料,以及猪肉生产、流通加工等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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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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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疫技术服务
| 生猪防疫培训、技术指导、疫苗贮藏、冷链完善、指导养殖户建立养殖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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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不得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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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猪生产动态监测
| 生猪动态监测
| 3个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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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能繁母猪保险
| 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 6.5万头
| 39
| 每头补贴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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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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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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