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国有资本基本集聚到城市安全、基础设施、自然资源,提供重要公用产品和服务领域;集聚到现代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港口物流、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产业。
2、产业类企业基本实现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部分上市;经营性事业单位基本实现事转企、企改制;企业非主业资产基本实现较大范围的整合调整。
3、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国际前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大连市地方经济具有较大支撑和拉动作用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4、实现国有股权优化配置,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透明、规范、高效,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二、推进和深化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任务
(一)明确企业功能定位。根据大连市在辽宁省龙头作用和城市“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发展目标,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明确企业的改革发展方向。产业类企业主要围绕突出主业,通过“走出去、引进来”,重组联合,增强国际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做强做大。资本经营类企业主要对大连市经济具有影响的重大项目投资,通过运营国有股权、资产,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公用事业企业主要承担向社会提供公用产品和服务,通过政府加大公用服务支出,加强企业管理,为百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条件有计划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
(二)推进企业战略重组联合。按照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大连市率先振兴的规划及企业功能定位,明确企业发展主业。推动优强企业加大重组联合力度,将优势资源向优强企业集中,鼓励支持优强企业在国内实现产业联合重组和到国外并购科技、同业优势等类型企业。
(三)做强做大上市公司。支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优化资源,科学调整国有股权结构,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实行资产重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融资,加快发展壮大步伐。鼓励企业上市融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整体或主业部分上市,剥离的非主业资产统一实行优化整合;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上市发展。
(四)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比例,重点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投入比例逐步达到国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继续实施企业创名牌工程,企业增加的研究开发投入可视同实现利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实行特别奖励。通过各种方式吸引和造就一大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