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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9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9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批复
(鄂价能交函[2009]61号)


湖北华电黄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9机组执行脱硫上网电价的请示》(鄂黄电司 [2009]80号)收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76号)规定,你公司#209机组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鄂环函[2009]53号),同意从2009年6月26日零时起执行脱硫加价政策,你公司结算部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447元(含税),湖北西塞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部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047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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