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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4.学历培训。要激励教师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必要的知识储备。积极鼓励在职教师攻读教育硕士。

  (二)加强培训体系与基地建设,统筹协调培训力量。进一步优化教师培训机构的资源配置,明确任务职责,加强培训能力建设,提高为广大教师学习进修服务的水平。积极参与省级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构建覆盖全市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网络。不断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整合县(区)级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电化教育等力量,加强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

  (三)完善继续教育制度,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和经费投入力度。健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建立教师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继续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促进教师自觉学习。把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按农村中小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不低于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的标准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民办学校举办者也要按不低于本校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加强教师培训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建立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机制,大力实施“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

  (一)制定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方案。市、县(区)两级教育师资管理部门要制定与国家、省级教育部门接轨的、系统而有层次的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方案。学校要积极帮助教师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大力实施“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培养100名左右特级教师,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和10000左右骨干教师后备人才,采取集中培训、挂职学习、高级研修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以培养,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批师德高尚、理念先进、成果显著、深受广大师生拥护的国家和省、市级名师,充分发挥名师在师资队伍建设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各县(区)也要积极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建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鼓励名师和名校长建立网上工作室,并及时更新、管理。特级教师和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教师须在市级教育网站上建立工作室,县(区)名师须在县级教育网站上建立工作室。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建立、管理和功能发挥情况作为对其进行考核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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