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三)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推动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教师资源配置、培养培训、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和考核等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县(区)人事行政部门对本地公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宏观指导和监督。

  (四)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市场。继续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全员聘任制。为了与社会人才大市场接轨,促进教育系统各类人才的人尽其才、合理有序地流动,市、县(区)要建立健全教育人才市场,起到教育人才蓄水池的作用,以缓解和调节师资供求矛盾。教育人才市场要形成纵横相连的网络,互通信息,为教育人才的储备、流动、使用提供便捷的渠道,充分发挥出“学校补充师资、毕业生寻求就业”的平台作用。

  四、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

  (一)科学合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高中、初中、小学不同教育层次和不同地域的情况,按照学生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鉴于农村中小学学生数骤减,小班化教学势在必行的实际,各县(区)在核定编制时还应考虑班级数等因素。对年老体弱、不能胜任正常教学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安排提前离岗退养,享受同类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待遇。完善编制管理,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归队或解除其与学校的关系。

  (二)积极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根据我市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年龄、学科结构不合理,每年因到龄退休等原因自然减员的比例达4%的实际,要本着优化结构、提升素质的原则,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补充新任教师,积极引进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一是根据农村教育发展需要,对紧缺学科师资的补充实行灵活、特殊的政策。二是积极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培养工程,充分利用国家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引进的优秀应届师范毕业生报考农村教育硕士。

  (三)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1.实施对口交流,抓好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实施“三百工程”和“千校万师支教工程”,百所薄弱学校得到优质学校的帮扶,每年选派200名左右城镇优秀教师赴农村支教,100名左右农村教师到优质学校挂职进修。把城镇中小学教师具备1年以上的支教经历作为教师中、高级职务评聘的必备条件。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