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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淮政发〔2009〕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和核心要素。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于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对于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基于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和整体素质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还存在差距的实际状况,现就2009-2011年间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精神,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出发点,以加强教师教育和岗位培训为重点,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学识底蕴较为深厚、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的师资队伍,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1.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师资队伍学段、区域、学科结构趋于合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50%以上。

  2.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幼儿园、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50%、70%以上,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60%以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比例达5%以上。

  3.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广大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品行、先进的教育思想、较高的教学水平,适应教育基本现代化的需要。

  4.名师队伍建设成果显著。实施“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培养100名左右特级教师,10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和10000名左右骨干教师后备人才,名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凸显。

  5.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提高。

  二、健全师德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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