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河沟养殖发展意见的通知
(通政办发〔2009〕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河沟养殖发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河沟养殖发展的意见
(市海洋与渔业局 2009年6月)
河沟养殖是我市水产养殖的传统形式之一,是全市高效渔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贯彻落实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渔业发展、渔农民增收,现就加快全市河沟养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近期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河沟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创新河沟养殖的机制和体制,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提高河沟养殖的效率和效益,促进渔业增效、渔农民增收。
发展原则:加快发展河沟养殖实行水产养殖发展与河沟综合功能发挥有机结合,高效养殖与资源增殖保护、环境保护相结合,实现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全市河沟养殖发展的近期目标是: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全市河沟养殖面积达到45万亩,占河沟总面积的60%;河沟高效养殖面积提高到22万亩;河沟养殖产量提高到10万吨;河沟养殖平均亩效益提高到1600元;全市农业人口从河沟养殖获得的年收益达到7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河沟养殖承包机制。各地要确立河沟资源集体所有的观念,进一步完善河沟养殖确权承包机制,把河沟的养殖权相对集中到有一定水产养殖技能的农民手中,提高河沟养殖的效率和效益。同时通过河沟发包,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建立河沟养殖示范村。采取市、县联动形式,组织市、县、乡镇三级渔业管理和科技人员,成立河沟养殖推进工作组。从2009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在全市培育100个市级河沟养殖示范村,2009年首先选择10个基础较好的村培育成河沟养殖示范村。河沟养殖示范村必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较高的河沟利用率(河沟养殖面积达到500亩以上,且占河沟总面积80%以上)、有完善的河沟养殖村规民约、有健全的河沟养殖服务体系、有1~2个河沟养殖高效模式、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各县(市)、区要重视示范村建设,通过典型引导,探索河沟养殖管理的新体制和新机制,总结和推广先进的养殖模式和品种,辐射、带动全市河沟养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