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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关于二○○八年本市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6、二寸彩色脱帽照片一张。
  7、承诺书一份,见附件三。
  8、农村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四(材料目录粘贴在材料袋上)。
  外地在本市郊区注册的企业中非本市户籍的申报者,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和在沪工作半年以上的证明。

  五、材料收取的时间:

  申报材料的收取时间定为10月8日至10月30日(法定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受理。

  六、材料收取的地点:

  1、吴中路628号(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振喜,电话:23113035 13381678885

  2、各区县职改办。

  七、评审费用:

  每位评审对象收取评审费800元(内含论文鉴定费及制证费)。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主要工作业绩》及《单位推荐综合报告》撰写提纲。
  二、个人综合报告
  三、承诺书
  四、申报材料目录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一、《主要工作业绩》撰写提纲
  1、专业理论水平:
  主要列出本人参加经济工作或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的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经济工作总结等有一定经济理论的文章。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著作、论文或技术性文章,须列出名称、字数、发表的时间和刊物名及与他人合作的情况,如系获奖的学术论著、论文,须注明并提供获奖证明。
  2、工作经历与能力:
  主要叙述本人参加经济工作或取得经济师资格以来从事的经济工作经历和能力,组织、决策、实施过哪些重大经济活动。
  3、工作业绩
  着重阐述本人在企业经济工作中解决过什么重大疑难问题,在经济管理工作中起到了什么关键作用,得到了什么样的评价,在本人任职期间本单位取得了哪些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哪些奖励。
  个人技术工作总结需填写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的“主要工作业绩”栏,请控制书写字数,不得另附页。

  二、单位推荐综合报告
  1、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学习经历、行政职务、社会兼职、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年限、专业工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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