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统计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统计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沪农经〔2008〕26号)


各区县农经站: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会议工作精神,切实改进和加强农经统计工作,农业部经管司、农经总站下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统计调查问卷》,征求各省市农经部门对农经统计工作的意见,开展区(县)级调查问卷。现就做好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农经统计历来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政策、加强工作指导的基本依据。当前,提高农经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已成为新形势下农经管理工作对农经统计工作的迫切要求。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对农经统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农经统计工作及时性、准确性、实用性,充分发挥农经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参谋作用。各区县要从开创农经事业新局面的高度,把改进和加强农经统计工作作为巩固农经工作基础、加强农经管理能力建设的大事来抓。各区县农经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确保问卷调查质量。

  二、掌握实情,提出建议

  在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听取主管领导和有关业务工作机构意见,同时要采取实地调查、座谈研讨等方式,注重听取乡镇、村层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重视征求熟悉农经统计新老制度、了解“三农”工作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的乡镇农经人员意见,切实摸清本区县农经统计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