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菜田设施项目作适当调整的批复
(沪农委[2008]第406号)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2007年度菜田设施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光明食品产业[2008] 47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2007年,经批准你公司建设露地菜田设施7000亩,其中仓库面积10500平方米,分布在星火19队等10个区域。同意该项目调整部分仓库建设地点(具体见附表),调整后菜田建设地点不变,仓库建设总面积、建设总投资不变。
2、同意在批准计划的建设资金不变的情况下,将YDB65-30-55型移动式小型喷灌车60台调整为ZHF5090GSS型罐体移动喷灌车4台。
3、同意你公司在五四农场8队300亩保护地建设中对部分建设地点予以调整。建设资金、建设内容、建设数量不变。
此复。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度露地设施菜田仓库调整明细
单位:平方米
建设地点 | 原计划数量 | 调整后数量 | 备注 |
星火19队 | 2015 | 2201 | |
星火果林二队 | 960 | 1145 | |
星火29队 | 798 | 466 | |
星火27队 | 2048 | 2048 | |
燎原5队 | 1103 | 0 | 拆除 |
燎原6队 | 892 | 1638 | |
燎原7队 | 760 | 1364 | |
燎原8队 | 613 | 56 | 拆除 |
燎原9队 | 716 | 1582 | |
燎原10队 | 595 | 0 | 拆除 |
合计 | 10500 | 10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