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江南女儿红酒厂白酒生产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问题的复函
(赣发改产业字[2008]2085号)
南昌市发改委:
报来的《关于要求出具南昌江南女儿红酒厂白酒生产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证明的请示》(洪发改文[2008]191号)收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的文件精神,我委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南昌江南女儿红酒厂进行了现场审核,现回复如下:
南昌江南女儿红酒厂1998年建厂于南昌市昌北开放开发区,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手续。2004年因城市发展需要,经批准,搬迁落户南昌市新建县外商工业投资开发区工业二路,占地20亩。
南昌江南女儿红酒厂现有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拥有一条完整的发酵、蒸馏、储酒、过滤、灌装生产线及封盖、喷吗机等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能满足生产全过程的检测要求。目前,该厂已具有年产1500吨大曲酒和3000吨液态酒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