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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南昌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南昌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卫疾控字〔2009〕28号)


各县(区)卫生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疾控中心:

  根据卫生部《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2009年江西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09年南昌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南昌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八月五日

  附件:
2009年南昌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2009年江西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南昌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
  在全市范围内对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确保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分年龄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达到消除麻疹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对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即199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减毒活疫苗。
  (二)实施时间
  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场接种时间统一为2009年10月11日~20日;查漏补种时间为10月20日~25日。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我市能否在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教育、财政、宣传、药监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要开展项目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相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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