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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湖畔嘉苑统建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湖畔嘉苑统建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宁价费发[2008]64号)


宁夏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湖畔嘉苑”Ⅰ期Ⅱ组团多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销售价格的报告》(宁经房司字[2008]051号)收悉。根据2007年1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审核,现对“湖畔嘉苑”Ⅰ期Ⅱ组团统建住房销售价格及有关事

  项批复如下:

  一、Ⅰ期Ⅱ组团统建住房销售价格为:

  1、多层(28#、30#、69#)统建住房优惠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150元,多层(28#、30#、69#)统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560元。

  2、小高层(32#)统建住房优惠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420元,小高层(32#)统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750元。

  3、高层(33#、35#、36#)统建住房优惠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500元,高层(33#、35#、36#)统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780元。

  以上价格为每栋楼的平均销售价格,单套住房销售价格以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由你单位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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