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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市中医医院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市中医医院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09〕412号)


广州市中医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就广州市中医医院停车场(珠玑路16号)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医院停车场主要用于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停放,对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凭该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当天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露天停车场小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大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

  二、对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露天停车场每天8:00-19:00,小车6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18元;大车9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27元。为缓解周边地区居民夜间停车难问题,19:00-次日8:00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0元。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费,超过15分钟的按时计费。

  三、停放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最高限价计算;跨时段连续停放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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