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二)加快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达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适当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缴费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以非公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做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做好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准备工作,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将城乡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鼓励社会参与,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和保障水平。抓好卫生项目建设,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建设创新型城市,以加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全面完成“普九”攻坚任务。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就学制度。落实农村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行动计划,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建立面向农村地区的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制度。落实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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