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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通知的通知

  四、抓紧研究,尽快完善地方配套法规政策
  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条例》的规定,做好我省地方法规政策与法律、《条例》的衔接工作。根据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结合省情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立足衔接性、具体化和可操作,提出明确可行的立法建议,加快制定《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修改《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抓紧出台《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江苏省企业工资信息发布办法》、《推进全省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等配套政策,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区域差别问题。各地要继续全面清理本地区的劳动合同制度配套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研究完善企业经济性裁员、职工档案管理、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具体规定,处理好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与建立职工名册、实施就业失业登记的关系,制定社会保险缴费、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完善多重劳动关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就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协同推动社会保险与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形成覆盖全面、相互衔接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为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五、强化措施,加强对劳动用工的管理和服务
  各市要抓住《条例》实施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在今年内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涵盖企业全部用工活动的省、市、县三级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基本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对企业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加快劳动用工备案与管理软件的研制论证,力争11月在部分省辖市试运行,在明年初全面推开,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落实企业重点联系制度,帮助企业完善劳动合同文本、集体合同文本,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手段,着力提高企业依法用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对现行的企业劳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审查,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及时按照有关程序修改或重新制定,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资分配等制度,因企制宜合理制定工时制度,尽量减少和避免企业因不了解法律而增加违法用工成本。
  六、执法维权,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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