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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通知的通知
(苏劳社法[2008]9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9月18日公布施行。为了统一全省思想,准确把握法规精神,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有利于统一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有利于增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可操作性,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体系,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完整性和执行力。《条例》的公布施行,对于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实施,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劳动关系的规范有序发展,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好地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把落实《条例》作为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的重要举措,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工作。
  二、加强宣传,着力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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