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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一)预算单位上报时间:11月10日至11月25日。各单位应根据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和要求,更新市本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表,同时将本部门2009年项目支出进行筛选、审核、论证、细化、编制等,于11月25日前将审核汇总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及专项支出预算建议数报送市财政局。
  (二)财政审核反馈时间:11月25日至12月20日。市财政局对各单位报送的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于12月20日前将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确定数和项目支出数反馈给各预算单位。
  (三)财政上报时间:12月20日至12月31日。市财政局对调整后的预算数再次进行审核,在综合平衡后编制预算草案,并经市政府审定后报市人大。市人代会批复后由市财政局批复市本级各部门。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主管部门接到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后,按要求抓紧布置单位预算编制工作;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认真分析形势,明确工作重点;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要准确预测、合理细化,减少预算执行调整。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携手做好2009年预算编制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市直各部门预算单位在编制2009年非税收入预算时要严格把关,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共同编制好2009年非税收入预算。要根据市财政审核后的数据,认真录入征收计划表,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或多报。
  (三)认真审核项目支出。市直各部门预算单位在编报2009年支出预算时要核定到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要按项目编报。各部门所属的二级单位预算要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一经市人代会审查批准,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项目落实到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整预算。
  (四)认真清理有关收支政策。对市委、市政府已决定的支出项目以及按规定到期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等硬性支出要优先列入预算,不得预留硬性支出缺口。凡执行到期的收支政策,除国家和市政府另有规定外,一律停止执行。
  (五)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对现有雷同或相似的财政项目进行整合,该合并的合并,该取消的取消,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确保工资津补贴、法定支出、地震灾区重建资金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需求。2009年各预算单位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仍维持上年水平安排。
  (六)认真报送项目申报表。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金额在100万元(包括10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送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表具体要求格式已在专项库程序中设置完毕。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不仅要在程序中填报项目申报表,并要求打印成册上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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