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9年部门一般预算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将支出功能分类编报至“项”级预算科目,按支出经济分类编报至“款”级预算科目。
(6)基金支出预算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到“项”级功能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的要求,细化具体经济内容。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阳光工程”效能
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将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支出,一律采用财政直接支付。凡属于市财政局公布的《郑州市市级2008-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以及大宗通用商品,各部门预算单位要按采购品目和数量、单价,拟订本单位年度采购计划,同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时间等有关材料,并根据项目情况拟定采购形式,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与部门预算一并编报。凡编入“政府采购预算表”中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采用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方式。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户拨款、其他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设备购置费,要全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招标形成的合同单价,作为下年度核算同类支出项目金额的基准价格。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郑财购〔2007〕9号),编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
(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编制
为切实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们在2009年部门预算中增设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表”,各预算单位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公布的《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省市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认真编制资产购置预算,细化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等环节的管理,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