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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收节支的具体要求,管好用好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应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严格控制结转规模,抓紧清理结转项目,对于单位年终的项目结余资金,市财政局将按总额(上级专款以及有明确政策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除外)的50%结转给单位使用,其余50%平衡预算。对于年终单位项目的结余超过其当年预算总额5%以上的,市财政局在编制单位以后年度项目预算时,根据超出资金数额核减该单位项目预算的财政拨款规模。跨年度结余的,全部由市财政局平衡预算。
  (四)积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继续细化预算编制,开展量化指标的测定,进一步推进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预算定额体系。2009年起将市属所有财政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集中支付系统,并开设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同时,将基本建设支出和未纳入集中支付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系统,进一步加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直接支付逐步达到80%以上,提高直接支付占财政支出比重。严格控制单位新开银行资金账户,坚决杜绝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转入单位实体账户。对纳入集中支付改革单位的原基本账户,全部予以撤销,单位账户资金上缴财政集中管理,资金所有权不变。
  三、编制内容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严格资金供给渠道和范围,分别核定各项收支预算。
  (一)非税收入预算编制
  各部门预算单位要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增减变化因素,认真分析年度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据实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基金收入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规定的科目(名称)和国家规定征收标准,编制到具体的基金收入项目。
  (二)支出预算编制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的要求,2009年除了10个试点单位,其余预算单位仍暂不改变目前预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将部门一般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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