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拓宽民声渠道、加强民生监督”的原则。畅通反映渠道,关注民生、尊重民意、吸纳民智,及时向市(县)政府及领导报告一个阶段民生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处理好群众对政策执行情况的投诉举报,不断改进工作。
4、坚持“加强监督,不搞舆论炒作”的原则。定期将受理办理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有效途径予以公布,实实在在的办好事、办成事,让群众信任,让群众满意。
(二)工作职责
“市(县)长手机、信箱”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办理和回复群众给上级和本级政府及领导的来电、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向市(县)政府及领导报告群众对政府改进工作的重大建议和意见;接受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反映与投诉;根据来电、短信、电子邮件反映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向下级政府和有关直属部门转办、交办、督查、通报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事项;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群众来电、来信反映事项的办理情况;对全市“县(区)长手机、信箱”、“局长手机、信箱”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受理范围
“市(县)长手机、信箱”的受理范围是:对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政府工作改进和相关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对重大政策不落实情况的投诉;其他需要处理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属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民生政策之外的其他情况,不属“市(县)长手机、信箱”受理范围,可直接告知来电、来信人向相关机构反映。
三、与“省长手机、信箱”对接,构建省、市、县“手机、信箱”工作网络
为尽快与“省长手机、信箱”工作高效对接,我市将在11月底前完成“市(县)长手机、信箱”和“局长手机、信箱”纵、横网络搭建工作,为省、市、县三级“手机、信箱”工作高效运作提供保障。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便于工作的衔接,市、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市(县)长手机”和“局长手机”应统一使用移动公司的网络平台接转电话,“市(县)长信箱”和“局长信箱”应统一使用政务信息网络接转来信。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应在11月底前开通“县长手机、信箱”,并与省、市对接,形成纵向网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分两期开通“局长手机、信箱”,其中首批开通的单位是: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容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市环保局、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商贸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应在11月底前开通“局长手机、信箱”,市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明年上半年前开通,形成市本级的“手机、信箱”工作横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