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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方案
  按照“一个矿区尽可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结合我市已有大集团控股、参股管理部分煤矿的实际情况,我市确定大同煤矿集团作为主要兼并主体,其余大集团和煤炭企业在省政府确认后也可作为主体兼并部分中小煤矿,允许和鼓励驻同发电企业以参股入股的方式参与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在兼并重组工作中,要以县区为单位,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对现保留的166座煤矿进行兼并重组,重组扩建后能力为4857万吨/年。
  围绕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战略部署,我市要以打造亿吨级旗舰企业为目标,以建设安全型矿井为基础,以建立出口煤、电煤供应和市内工业、民用煤供应基地为依托,进一步突出骨干煤矿的主导地位,合理利用单独“煤产地”资源,着力构建煤、电、油、机一体化产业框架,彰显兼并重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
  1、打造亿吨级特大型旗舰企业-- 大同煤矿集团。通过重组99座地方煤矿,其中:南郊区57座,左云县26座,新荣区5座,矿区7座,城区3座,天镇县1座,能力达到2472万吨/年。
  2、建立出口煤基地-- 山西煤炭进出口公司、大同鹊山精煤公司。通过重组左云县17座煤矿,能力达到647万吨/年。
  3、建立电煤供应基地-- 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控股、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第二发电厂参股。通过重组29座煤矿,其中:左云县28座,大同县1座,能力达到786万吨/年。
  4、建立市内工业、民用煤供应基地-- 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在已控股经营新荣区2座煤矿的基础上,再重组7座煤矿,其中:新荣区8座,市直1座,能力增到310万吨/年。
  5、保留骨干煤矿--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240万吨/年和吴官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5万吨/年。
  6、浑源煤产地单独重组-- 以浑源恒山百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对其余7座煤矿进行重组,能力达到315万吨/年。
  7、广灵煤产地予以保留-- 广灵县2座煤矿,能力12万吨/年,因资源接近枯竭且是国有煤矿,单独保留。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为了确保我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区、各片都要分别成立领导机构。
  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负责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规划,确定矿区规模,兼并重组主体和煤矿企业个数,并做好牵头组织协调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完成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加强对本县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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