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启动后,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和省慈善总会将确定资助金额的50%先汇给省假肢康复中心作为启动运作资金。省假肢康复中心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特困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情况进行汇总,并如实向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和省慈善总会报告当年特困家庭残疾人假肢安装实际所需的资金支出情况,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和省慈善总会根据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按实拨付省假肢康复中心。
四、技术保障与安装细则
(一)技术保障。省假肢康复中心挑选最好的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负责全省特困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的技术保障,并提供康复训练以及后期的维修服务。
(二)质量和售后服务。省假肢康复中心负责提供假肢材料,在选材料方面,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能满足一般的步行功能需要;二是经济实惠、质量可靠。对所装配假肢产品实行一年免费保修。(详细装配价格标准见附件2)
(三)安装时间。2008年7月第一批开始实施,由省假肢康复中心制定各市特困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的具体取型和康复训练时间。请各市民政局、残联按省假肢康复中心排期通知特困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特困家庭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和低保证填写《爱心助行惠万家》登记表,交省假肢康复中心统一存档。
(四)安装地点。采取就近原则,充分利用省假肢康复中心和残联系统的康复设施,实现资源共享。省假肢康复中心及下设分部,如广州、韶关、湛江、东莞四市,以及地级市以上残联下设康复训练中心的地区,均可在当地进行假肢安装训练。省假肢康复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人员和假肢材料,残联系统负责安排制作设备、训练场地、特困家庭残疾人和技术人员的住宿。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地区统一由省假肢康复中心接特困家庭残疾人回广州进行安装训练。
(五)交通和食宿。特困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和食宿费用由省假肢康复中心支付。有条件在当地进行假肢安装的地区,特困家庭残疾人自行去安装点;需要接回广州安装的地区,特困家庭残疾人在规定的时间自行到市民政局,由省假肢康复中心技术人员取型,待假肢制作完毕后,再通知具体康复训练时间,届时到市民政局集中,由省假肢康复中心派车统一接送。每位特困家庭残疾人可凭车票实报实销家庭至市民政局(或者家庭至安装点)的往返交通费。
(六)加大宣传。“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实施过程中,各级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要做好各种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扩大社会影响面,使这项凝聚党心民意的爱心活动家喻户晓,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各市特困家庭残疾人拟安装假肢人数统计表
2、特困家庭残疾人安装假肢价格标准
附件1:各市特困家庭残疾人拟安装假肢人数统计表
市别 | 人数 | 市别 | 人数 | 市别 | 人数 |
韶关市 | 122 | 汕头市 | 145 | 广州市 | 215 |
河源市 | 215 | 汕尾市 | 14 | 深圳市 | 20 |
梅州市 | 33 | 肇庆市 | 396 | 珠海市 | 41 |
惠州市 | 18 | 阳江市 | 64 | 佛山市 | 146 |
湛江市 | 102 | 潮州市 | 97 | 东莞市 | 71 |
茂名市 | 144 | 揭阳市 | 699 | 中山市 | 31 |
清远市 | 311 | 云浮市 | 100 | 江门市 | 146 |
合计:313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