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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慈善总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慈善总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民函〔2008〕322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残联,省假肢康复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特困家庭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自立能力,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和省慈善总会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慈善总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广东省“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和“人人享有康复”的总体目标,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特困家庭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提高他们的自立能力,促进和谐广东建设,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和省慈善总会合作开展“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为全省特困家庭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该活动由省假肢康复中心负责实施。
  一、指导思想与组织领导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为指导,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更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着眼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充分认识做好特困家庭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全省特困家庭残疾人都能装上假肢,为他们参与社会活动、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条件。
  组织领导:成立广东省“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组 长:
  刘 洪(省民政厅厅长)
  副组长:
  郑人豪(省民政厅副厅长)
  骆招群(省民政厅副厅长)
  叶丽容(省残疾人联合会副巡视员)
  成 员:
  范伦亮(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党委办主任)
  刘子鹏(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
  郭付合(省民政厅最低生活保障处处长)
  詹欣锥(省民政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方炎松(省慈善总会秘书长)
  郭 伟(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部长)
  刘炳芳(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干部)
  蔡 群(省假肢康复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假肢康复中心),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为确保“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的顺利实施,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残联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督促、指导基层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本地区特困家庭残疾人都能安装上假肢。
  二、目标任务与实施步骤
  “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是全省性大型公益项目,目标是通过建立集优质技术、康复训练、预防教育、义工参与于一体的综合医疗救助模式,为全省特困家庭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使他们解除疾患,融入社会,重获新生。“爱心助行惠万家”活动于2008年7月正式启动。从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用3年时间实施,由省假肢康复中心根据各市上报特困家庭残疾人拟安装假肢人数具体实施(见附件1)。
  2008年第一批安装: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湛江、茂名、清远;2009年第二批安装:汕头、汕尾、肇庆、阳江、潮州、揭阳、云浮;2010年第三批安装: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
  三、资金来源与结算方式
  由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省慈善总会资助约2000万元,其中:省民政厅福利金每年资助100-200万元,省残疾人联合会每年资助300-400万元,省慈善总会每年资助200万元,为全省约3130名特困家庭残疾人提供免费安装假肢服务。省假肢康复中心负责特困家庭残疾人在安装假肢期间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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