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支持和指导西宁市、格尔木市等13个试点社区进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试点,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到2011年推广到全省,以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
(五)实行双向考核,落实流入地、流出地责任。
1、各州(地、市)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工作,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评估指标》内容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省人口计生委。省级相关部门做好各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落实,完善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对所属部门每年要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及“婚育证明”查证建档情况的考评。省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州(地、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要推动和加强地区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体制创新,确保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要求落到实处。
2、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突出领导保障、免费技术服务率及出生政策符合率等指标,强化流入地、流出地责任的落实。流出地要发挥源头管理的优势,做好外出人员的登记、宣传、教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办证率要达80%以上。流入地要及时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和服务情况通报给流出地,流出地要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查证建档率要达80%以上。要建立层级协调机制,两地协作中的争议,在本级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由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协调解决。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此项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参与督查和考核评估验收工作。各州(地、市)人口计生委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领导本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实施,并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规划。流动人口多的州(地、市)、县要重点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加大对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投入,加强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建设,以提升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流动人口少、信息化工作起步晚的州(地、市)、县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三)检查评估。为了确保“三年三步走”目标的实现,各州(地、市)要制定“一盘棋”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对所属各县(市、区)的考核力度。省人口计生委将组织对省内“一盘棋”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