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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青海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年三步走”目标,到2011年末,基本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机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和统筹协调得到加强,基层服务管理统一规范;利用PADIS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基本实现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相关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省内、省际之间的区域协作机制基本形成;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考核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覆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推进。

  2009年基本实现省内“一盘棋”工作格局,建立新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0%以上。

  2010年推动省际间、区域间协作,基本形成重点区域“一盘棋”。继续提高省内“一盘棋”工作水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各项绩效指标达到85%以上。

  2011年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基本实现全国“一盘棋”,全面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整体水平,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

  四、工作任务

  为确保实现工作目标,重点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管理,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服务制度,在全省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示范社区、示范村活动。在所属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下,建立对辖区社区内所有住宅新区物业组织的计划生育考核制度。

  1、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格局。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推动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3、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工作力量,认真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街道(乡、镇)人口计生办应配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村)应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需要配备协管员,西宁市、格尔木市等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应按照50∶1的比例配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同时要加强对专(兼)职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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