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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奖励办法》及《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验收标准》的通知


  三、奖励办法

  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在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程通过验收后,依据考核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对各设区市旅游局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评比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并依次给予一万元、五千元、三千元的奖励,对评为优等的由省旅游局颁发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程数据采集先进单位荣誉证书。

  附件2:
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验收标准

  为确保12301旅游服务热线开通后为旅游者提供有效旅游问询、旅游查询、旅游投诉服务。依据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奖励办法,就优、良、中三个等级制定如下验收标准:

  一、优等级标准

  (一)数据采集总数、合格数及覆盖范围

  1、旅行社类数据100%采集到位;旅游景区A级景区数据100%采集到位;星级宾馆100%到位;

  2、有效采集本辖区内对游客开放,含收取门票或免费开放的未评级的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村),工农业旅游示范区(点)等旅游景区(点)数据,采集数达95%以上;

  3、数据审核合格总数占上报数据总数的95%以上;

  4、采集本区域已规划并对外推介的国家级旅游线路、省级旅游线路,区域级旅游线路及跨地区旅游线路,数据达95%以上;

  5、有效采集到市、县(市、区)旅游目的地交通数据;

  6、尽可能对本地区未评星级的旅游饭店(宾馆)、定点旅游住宿接待场所,本地名优特色旅游商品,旅游文娱场所进行数据采集,各类数据不少于10条。

  (二)数据审核与更新

  能依据《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标准(试行)适时组织对已合格数据审核与更新,做到每月审核一次,发现错误能及时修改与上报。

  (三)组织实施

  1、组织有力,明确分管领导,有明确负责部门和组织分工,明确责任人,能有效组织信息员开展数据采集工作,能妥善解决数据采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本地区数据采集目标,制定了采集工作实施办法和数据采集的长效机制。

  2、信息员队伍健全,形成了完整的市-县(市、区)-旅游景区(点)三级信息员队伍。

  二、良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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