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奖励办法》及《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验收标准》的通知
(赣旅市场字[2008]20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为切实推进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程建设,落实国家旅游局总体建设要求,确保我省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程的数据采集工作做到组织有力、队伍健全、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经省旅游局研究,制定了《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奖励办法》与《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验收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施行.
附件:1、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奖励办法
2、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验收标准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奖励办法
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程是国家旅游局按照整体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根据国家旅游局的总体建设要求,为切实做好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程建设,确保我省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程的数据采集工作做到组织有力、队伍健全、数据准确、更新及时。现就数据采集工作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评比内容
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的领导组织,工作开展,数据采集员队伍建设;数据采集合格总数,更新数与更新效率,数据采集种类与覆盖范围;旅游数据采集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数据的管理、更新、维护工作。
二、考核标准
本办法规定考核评比分优、良、中三个等级,考核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评比:
1、是否建立了完备的12301旅游服务热线工程数据采集体系,明确本地区数据采集目标,并制定了采集工作实施办法。是否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负责,有明确负责部门和组织分工,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2、是否建立起本地区健全的信息员队伍并组织信息员开展旅游数据采集工作。
3、是否按《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标准(试行)》要求,所采集的数据种类齐全及各类数据准确。合格总数与更新总数达到标准。
4、是否建立起本地区内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的长效机制,保障本地区内旅游数据采集、更新的长效性和持续性。
5、是否对已采集的数据进行规范管理,能发现所采数据的变化情况并按《12301旅游服务热线数据采集标准(试行)》要求做到及时修改更新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