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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旅游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江西省十佳旅游商品评选办法》的通知


  3.方便实用:有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美观,色彩应用合理,易于携带。

  4.制造工艺: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注重环保。

  5.批量生产性:具有批量生产的潜力和市场前景,设计作品对市场应有正确的分析。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旅游商品自愿到各设区市旅游局报名,并提供报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8日(详细参评方法及报名表请登陆江西旅游资讯网www.redta.com自行下载)。

  (二)设区市推荐上报:各设区市旅游局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进行推荐(报名需提供材料见《报名表》,旅游商品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8日17:00,逾期不侯。

  (三)组织评选

  本次评选采取网络公众投票、观众现场投票和专家评审三个部分进行,总分100分。其中公众网络投票占30%,现场观众投票占20%,专家评审占50%。评选专家由各相关部门、旅游院校和旅游企业的专家代表组成。网络投票和观众投票每类(土特产类、工艺品类)旅游商品限选10个,多选均作废票处理。投票具体安排是:

  1.网上投票:12月20日8:00-27日18:00,参评旅游商品网上公示,公众进行网络投票。

  2.现场投票:12月26日-27日,参评旅游商品交易会现场展示,现场观众投票评选。

  3.专家评审:12月27日下午,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

  (四)颁奖仪式:12月28日,组委会终审,并对获奖商品进行颁奖。

  四、公众投票办法

  1.网络投票:请公众适时登陆江西旅游资讯网(http://www.redta.com)商品评选平台投票。

  2.现场投票:请社会公众在江西展览中心的“旅游商品交易会”现场领取选票,一人一票,填写完成,投入指定票箱。

  五、奖项设置

  (一)组委会对评分前十名的旅游商品(分工艺品类、土特产品类)分别授予“2008年度江西省十佳旅游商品(工艺品类)”、“2008年度江西省十佳旅游商品(名优特产类)”荣誉称号。

  (二)组委会办公室分别在26日、27日每日16:00开展两次现场抽奖,每次抽出10名幸运观众,组委会向每位幸运公众赠送省内景区门票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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